為減輕不孕夫妻進行試管嬰兒的經濟負擔,苗栗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,加碼提供體外受孕(俗稱試管嬰兒)人工生殖技術補助2萬元,今年預計補助50案,依收件日期排序補助。

試管嬰兒補助,體外受孕補助
衛生福利部自去年7月起,將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,只要夫妻雙方有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而且妻的年齡未滿45歲,即可申請補助;補助額度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補助新台幣15萬元外,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,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。

苗栗縣政府今天透過縣長徐耀昌臉書粉專發布訊息,今年配合中央政策,加碼推出「幸福苗栗 好孕來」補助方案,針對設籍縣內已婚女性,或是配偶設籍苗栗縣,但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外國籍配偶,每年每人補助排卵藥物及胚胎植入費用2萬元。

人工受孕補助,試管嬰兒療程
縣府指出,今年補助名額預計50案,以衛生局收件郵戳日期排序補助,至年度預算用完為止,符合資格者需於接受人工生殖醫療院所療程結束後3個月內,檢附相關文件資料,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苗栗縣衛生局申請,經審查無誤核定後撥款。



來源:中央通訊社(編輯:李錫璋)11101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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