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東方之珠」變國際污點。香港商業照明光害問題嚴重,有權威國際天文月刊5月號專題討論光害,竟以香港夜景為封面,表明香港光害嚴重。環保團體不滿港府至今仍 未完成光害立法的顧問研究,逾期半年,促請當局盡快公布研究結果及立法。團體建議可仿效美國及英國的做法,循商業照明熄燈時間、光度、燈光角度及燈具設計四方面規 管香港所有戶外廣告燈、裝飾燈及其他照明。

香港天文學會會長楊光宇指出,國際天文雜誌《Sky & Telescope》每月銷量約十多萬份,上月討論光害問題,內文雖然未談及香港的情況,但竟以香港夜景作為封面,「連國際間都覺得香港商業照明光害嚴重,才會上封面。」他促請當局盡快立法規管商業照明光害,免成國際笑柄。

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鄭思翎指出,當局聘請顧問公司研究針對光害立法,早前諮詢其意見。環保團體建議全港按規畫署的分區大綱圖分為四區,包括:生態保育區、郊區及純住宅區、商住混合區及純商業區,逐區收緊規管,以保育區最緊,純商業區最寬鬆。

規管範圍涵蓋所有戶外廣告燈、裝飾燈及其他公私商業照明,保安、交通照明如街燈及節日燈飾等可豁免。主要規管熄燈時間及光度,除保育區,其他三區的廣告照明須 於晚上11時至上午7時熄燈;光度按不同地區有不同規管。團體又建議設投訴機制,即使照明裝置沒有違規,若市民投訴,政府亦要跟進。

資料來源:udn.com/NEWS/MAINLAND/MAI2/5669655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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